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事业的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