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丧葬活动应当文明、节俭、合法,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从事封建迷信丧葬活动,禁止在丧葬活动中沿街抛撒纸钱。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