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已废止在骨灰堂寄存骨灰超过十年的,增收寄存费,具体收费标准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土葬管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