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第二条有效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公民普遍关心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 须经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