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地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