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应对供水源进行管理和保护,防止污染和各种妨害供水事件的发生,保证供水安全。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