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禁止在开发区兴办法律、法规禁止的或污染环境又无有效治理措施和技术落后的项目。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