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