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六十六条有效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可以设副经理若干人。副经理由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4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