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和发展传统村落。鼓励利用拔廊房开设村史馆、传统作坊、传统商铺、传统民宿等。鼓励支持建立乡村体验、农业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