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西沙群岛海龟保护规定第十三条有效禁止在海龟产卵保护区域内进行采石、挖砂、砍伐,以及倾倒、弃置、堆放、处理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等破坏产卵场环境的活动。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