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二十七条有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建立健全校园文明公约,创建文明校园。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