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险情、灾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必须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