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防洪条例/第四章 防汛抗洪的组织与实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险情、灾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必须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