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以下简称三江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规划、整治、利用、保护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