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江河、溪流、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的规划控制、生态治理、保护利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对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