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制定和修改后的法规实施满一定期限的,法规实施机关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