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