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内25度以上坡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在风景名胜区内推广沼气等实用技术,采取节柴措施。在风景名胜区内使用的农药应当符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居民,应当逐步实行移民搬迁。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