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白酒历史文化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文化、文物、酒业、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和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参与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