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执法保障和监督第六十六条有效执法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在市、县(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警务室,协助、配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阻碍市容环卫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以及殴打、辱骂辅助执法人员的违法人员。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