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