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产生的纸屑等废弃物由燃放单位或者个人及时清除。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