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在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候鸟生存区域和斑海豹、蛇等珍稀濒危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以及重要自然景观区域,应当依法划定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定保护措施,确保生态系统安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