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长岛试验区应当加强海岸线资源保护,健全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制度,划定管控范围,明确管控目标。

在有居民海岛岸线向陆地一侧的管控范围内,除重大公益项目或者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外,应当严格控制其他建设项目;管控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既有建设项目和构筑物,应当逐步拆除或者迁出。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