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章 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第十一条有效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