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地方性法规公布后的十五日内将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地方性法规正式文本及其说明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