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起草和提出第十四条已修改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提案人应当说明设定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证、论证和采纳意见的情况;拟设定行政处罚的,提案人应当说明设定的必要性。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