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第四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慈善活动,依法保护慈善组织和从事慈善活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