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按湿地恢复方案及时恢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处以湿地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