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管理与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千岛湖配水工程沿线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千岛湖配水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千岛湖配水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发生险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抢修、抢险作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