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