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规划居住的人口、交通、环境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合理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服务半径等内容。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