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用地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用途,不得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