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五条有效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志愿服务信息化、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工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志愿服务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