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