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