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