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