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二十二条有效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可以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的用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