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