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