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九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规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