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六章 森林采伐与木材运输第四十二条有效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采伐当年或翌年春季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