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全省境内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采伐利用、植树造林、森林更新、经营管理以及其他改变森林自然生态环境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区内野生的植物和动物。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