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已修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