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第四十条已修改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木材、竹材和野生动植物的运输检查。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