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九十二条已修改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