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时应当依照有利于使用安全、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管线铺设和建筑维修、噪声、有害物质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