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五章 用户用水与节水第三十九条有效用户享有下列权利:(一)安全、连续用水;(二)使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三)查询用水业务办理、用水量、水质、水价和水费信息;(四)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供水单位投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