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公共排水设施的维护运营单位的,应当签订维护运营合同,并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