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提请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草案发给县人大代表。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9日